采购公告
南京江北公路站配电房改造项目施工采购公告
发布人:南京雅搜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时间:2023-09-20 点击量:235

江北公路站配电房改造项目施工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南京市雨花台区锦绣街5-8号C-4栋103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9月28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JSZC-320100-HBGL-C2023-0041

2、项目名称:江北公路站配电房改造项目施工

3、采购项目预算1608000.00元;采购项目最高限价1450000.00元,供应商报价超过上述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4、采购需求:

江北公路站配电房超负荷运转,存在用电安全隐患,需对江北公路站配电房实施改造,消除用电安全隐患。具体内容见设计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计划工期:2023年9月30日至2023年11月30日。

为保证大楼、加油站、修理厂等的正常供电,满足实际要求,本项目施工期间需租用临时箱变,租赁期为30个日历天。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供应商提供《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格式见响应文件格式模板,原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加盖公章的财务报表或审计报告复印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加盖公章的纳税证明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复印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无。

(7)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要求的资格证明材料:《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附件)(如有)。

注: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号)的规定,本项目采购公告“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第1条中(1)-(6) 条”中涉及的证明材料,供应商可以在响应文件中一次性提交,也可以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详见采购文件第六章),不再需要提供上述涉及的证明材料。

供应商仅提供信用承诺书而未提供“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第1条中(1)-(6)条”中涉及的证明材料的,须在成交后,另行提供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一式肆份),材料须加盖公章并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成交结果通知书。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

本项目按照以下第(1)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

(3)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

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_%

②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_%

(4)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具体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与标准。

3.本特定资格要求:

①供应商应同时具有有效期内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和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含)以上资质;

②供应商应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承诺书):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未提供《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的。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9月15日2023年9月22日,每天上午09:0012:00,下午13:30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方式:现场领取或通过邮箱领取,领取邮箱:1831718421@qq.com;邮件主题须标明项目名称+申请人名称。

现场领取采购文件地点:南京市雨花台区锦绣街5-8号C-4栋103室

将以下材料通过扫描件形式发至指定邮箱并电话通知代理机构或现场携带: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或介绍信原件、加盖公章的身份证复印件

售价:100元/份,售后不退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9月28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南京市玄武区双拜巷169号309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6.1、响应文件份数:一式叁份(一份正本、贰份副本),每份响应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若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供应商应提供电子版响应文件 1 份(一般应为 PDF 格式、U 盘形式,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提交)。当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辅助评审和存档,供应商需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

6.2、供应商诚信档案注册登记管理

1、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事先登陆“信用南京”(www.njcredit.gov.cn)或“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https://njgc.jfh.com/)“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栏目进行注册登记。由于特殊原因未及时注册的供应商可先行获取采购文件,但必须在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日2天前办理登记注册手续。

2、供应商申请网上注册应当按以下程序进行:

(1)登陆“信用南京”(www.njcredit.gov.cn)或“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https://njgc.jfh.com/)网站,点击“南京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图标,在弹出的用户登录界面,点击“新用户注册”;

(2)在“新用户注册”界面,供应商自行设置用户名、登录密码,如实填写《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注册登记表》,并进行信用承诺确认后,提交注册申请;

(3)系统审核后,供应商即可登录系统进行相关功能操作。

6.3、是否接受进口产品:不接受。

6.4.集中考察现场及答疑时间、地点:本项目组织所有已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统一进行现场踏勘并现场答疑,以便供应商充分了解项目情况、准确编制报价。如供应商因主动放弃现场踏勘造成响应不准确、报价不合理的,后果自行承担。

踏勘时间:2023年9月25日上午10:00

集合地点:南京市玄武区双拜巷169号南京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须提供的证明文件: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或介绍信原件、加盖公章的身份证复印件。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南京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地  址:南京市玄武区双拜巷169号

联系人:唐科

电  话:025-8319463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鸿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雨花台区锦绣街5-8号C-4栋103室

联系方式:025-8459210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丁莉萍

电     话:025-84592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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