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公告
湖熟街道湖熟集镇句容河以北片区市政雨污分流改造工程勘察招标公告
发布人:工采宝  时间:2024-05-14 点击量:89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ZT2024050600063

项目名称:湖熟街道湖熟集镇句容河以北片区市政雨污分流改造工程勘察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合同估算价:70.2万元   最高限价:38.61万元

采购需求:根据委托人提出的勘探要求进行勘察,查明本工程区域范围内的地基岩土层分布规律,勘察工作包括地质钻孔、取样、试验、材料收集整理、不良地质等。最终取得符合国家现行规范要求的《勘察成果审查报告》及加盖审查机构证章的勘察成果报告;配合工程设计和施工验收等相关后续服务工作。满足施工图设计要求,并按要求完成相关审核备案等后续服务(包含工程设计和施工过程中与地质勘察有关的所有服务和配合工作)。

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会计报表或财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不需提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根据履行采购项目合同需要,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缴纳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并提供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或承诺书);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备注:依据南京市财政局“关于在政府采购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只需在资格审查环节提供满足上述相应条件的书面信用承诺书,信用承诺书格式见附件(请严格按照格式提供承诺书),不再需要提供证明材料。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按采购文件要求,将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其中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1)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4)第(5)条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1企业资质: 

①投标人应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准和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或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或具有岩土工程分项(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

(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②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①.本项目拟投入项目负责人具有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②.投标人须提供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有效的劳动合同、近半年(2023年10月-2024年03月)投标人为其连续缴纳的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缴纳凭证。(须明确缴费月份、个人姓名、缴费单位,且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若高校设计院或军队等事业编制人员无法提供社保证明,须提供所在单位上级人事组织或编制主管部门出具的人员编制核准证明材料。若省市相关部门有政策允许社保缴费中缴费金额为零或者非到账状态等情况,在提供政策文件的情况下,视同有效;若项目负责人属企业退休人员、现役军人等客观原因无法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必须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及劳动合同)。

3.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活动。

(2)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招标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供应商未提供《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

(5)投标人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6)投标人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7)本次招标不接受投标人红、黄牌警示期内单位和项目负责人投标(红、黄牌警示信息均以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的信息为准)。

三、获取采购文件

获取时间:2024-5-15    09:00到2024-5-22     17:00

获取方式: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持以下资料获取文件(售价:1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①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②报名单位介绍信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详细写明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③获取地址:南京永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南京市江宁开发区胜太东路8号同曦鸣城A-9幢3楼304室)。

四、投标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6月4日14:30(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的递交

地点:南京市江宁开发区胜太东路8号同曦鸣城A-9幢3楼305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6月4日14:30(北京时间)

地点:南京市江宁开发区胜太东路8号同曦鸣城A-9幢3楼305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考察,投标人可自行联系招标人。请务必对项目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仔细认真地查勘,在随后的采购中,对现场资料和数据所作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及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2.本次招标公告发布媒介: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南京江宁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江宁区东山街道金箔路577号

联系方式:王工

联系电话:025-5213739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南京永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江宁开发区胜太东路8号同曦鸣城A-9幢3楼304室

联系方式:聂工    

电话:025-52121096-82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聂工

电话:025-52121096-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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